摘要

<正>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未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与B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某国有土地使用权以1000万元转让给B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前,某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接受A公司委托,作出《土地估价报告》,对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为2000万元。两公司如实上报交易价格,但当地人民政府并未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B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A公司也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转让了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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