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死刑的理论和贪污贿赂的支付理论都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局限性和不足。基于人权保护的分阶段废除理论为废除腐败和贿赂犯罪的死刑提供了更为合理的方法。在这一阶段,我们必须严格掌握对腐败和贿赂犯罪适用死刑的条件,并明确主要立即执行死刑、缓刑、实行死刑的机制。下一步是取消对腐败和贿赂犯罪定罪和定罪的标准,首先废除弱者,受贿罪的死刑为完全废除腐败和贿赂罪的死刑创造了条件。在许多影响废除因腐败和贿赂犯罪而死刑的社会问题得到解决之后,完全废除此类犯罪的死刑是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