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新时代后,我国思想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日趋复杂激烈,推进爱国教育法治化势在必行。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涵盖五大领域的爱国教育制度体系,但总体上法治化程度较低。推进爱国教育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是提升爱国教育实效和应对新思想新挑战的必然要求。美俄德等西方发达国家在爱国主义领域的法治实践为我国爱国教育法治化提供了重要借鉴。对此,建议国家立法机构以当前高涨的爱国热情为契机,适时探索制定爱国教育基干法,提纲见领。在此基础上,完善爱国教育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优化爱国教育组织、运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进爱国教育法治化。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国际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