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江西乡绅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积极正面为主,明前期地方政权利用乡绅推行里甲制、里老制,明代中后期地方政权利用乡绅推广乡约,明代江西乡绅配合地方政权治理乡村社会,但一些乡绅在与地方政权的互动中,势力膨胀,走向劣化,危害乡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