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舞蹈是一种跨越时间和空间的表现性艺术,其艺术特点在于长于抒情,但在叙事方面存有一定的局限性。舞蹈以经过提炼加工的肢体动作作为主要表现手段,表达编导个人出于对生活的体验而形成的独特情感。舞蹈艺术不同于其他艺术形式,是无法用文字语言、肢体语言甚至口语来进行十分准确的表达和叙事的,当内心的情感无法通过语言来表达的时候,人们便情不自禁手舞足蹈起来,将内心强烈的情感通过肢体动作来进行传达。本文以舞剧《观》为例,以期探索剧中舞蹈丰富的表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