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的本质是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以及权责均衡的新型合作关系。在实践中,制度供给的匮乏和规则架构的不合理共同导致未能形成有效的PPP监管体系。尽管PPP合同已经明确为双方法律风险的分配提供了基础,但立法供给不足、行政权力滥用以及司法救济不力等一系列问题引发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阻碍我国PPP模式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此,通过推进顶层立法工作、健全监管机制以及完善配套设施等举措规控当前PPP模式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就成为推动我国PPP模式良性发展的应有之义。

  • 单位
    福建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