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些年,多起低价竞标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也引起了低价中标后必然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违约的质疑,甚至有专家学者质疑“最低价中标”规则的合理性并提出应予废止。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884号民事裁定书为例,对低于成本价竞标的认定与法律后果等问题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