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发给国籍登记证。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簿,统一记载民用的国籍登记事项。当飞机、发动机和机载设备在各种环境及条件下工作时,就必然会发生机体、部件磨损、松动、断裂、裂纹、腐蚀等故障现象。这种不良的现象终究会影响航空器的安全系数。为了保证航空器飞行安全和持续适航性,航空器运营人需通过"维修"这一手段来恢复航空器固有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通过维修,还可以延长机件的寿命,减少运营公司的成本开支。因此各航空器运营部门都开设有航空器维修部门,或委托给第三方承修人。因此,飞机的维修部门是民航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单位,为了使维修任务有章可循,每个国家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都会开设一个审定航空器是否"适航"的适航管理部门。如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适航司。由适航司来审定维修部门的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并制定航空器的维修的"适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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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