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0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对广东和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此次广东省内广州、深圳、东莞、珠海四城市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与港澳开展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有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