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经数次专项行动,我国拐卖和收买妇女、儿童犯罪形势有所缓和,但在一些地区,犯罪问题非但没有得到遏制,犯罪的恶性程度仍在进一步升级。由于拐卖和收买妇女、儿童犯罪是一个全球问题,在全球范围内的打击人口贩运活动中,业已形成了国际、区域、国内三个层面的犯罪治理机制,构建起以惩罚、预防和保护为核心的犯罪治理体系。通过对长期“反拐”工作的反思与总结,我国通过顶层设计形成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于一体的犯罪治理长效机制。但当前我国的拐卖和收买妇女、儿童犯罪治理机制仍然存在立法与量刑的不协调、惩罚与治理的不平衡以及社会参与不足的问题。为了完善拐卖和收买妇女、儿童多元治理机制,应从源头治理、科技打拐、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升“反拐”的“法治化、协同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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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