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结合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算法的技术原理,分析了当前具有代表性的三个人工智能编舞案例,发现人工智能通过学习舞者的动作风格等要素能输出新动作,不仅提高了舞蹈的编创效率、延伸了编舞家的创意灵感,还突破了传统舞蹈编创路径,具有强大的创作潜力。但人工智能系统是数学运算的产物,不具备情感认知和物理实体,这决定了人工智能编舞不具备艺术创意,且离开人类的协助,人工智能难以独立完成编舞。此外,人工智能编舞需要使用大量数据集对算法模型进行训练,必然会增加信息数据被滥用盗取的风险并涉及侵权抄袭等问题。因此可以确定的是人工智能作为艺术创作者不可能取代人类艺术家的位置,与其担心人工智能创造力对人类艺术的蚕食,还不如在不加批判地接受和本能的拒绝之间,找到人工智能技术在编舞工作中的平衡点,并充分利用其优势为舞蹈编创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