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型虚拟货币的一种,加密货币具有匿名性、便捷性、不可撤销性等特点,隐含着较高的洗钱风险。其在法律规制、制度适用、执法监管三大层面给我国反洗钱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在借鉴美欧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将加密货币纳入现有的反洗钱法律规制体系,运用风险为本、科技监管的理念,努力建构并完善市场准入、风险内控、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并强化执法监管,厉行规制,积极推进国家金融风险防治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