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实践中的案件引发的法定刑争议暴露出司法实践中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法定刑畸轻的问题,亟需提高法定刑以回应公正观念。但在寻找提高法定刑的依据时,仅依靠法定刑的局部视角远远不够,需要扩大视野,以整体视角反思立法,寻找现有轻刑困局的根本原因。在立法反思之下,发现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以多重犯罪叠加实现不法评价的叠加评价模式存在诸多缺陷,是造成实质轻刑困局、引发法定刑争议的根源。提高法定刑需要从重构立法着手,构建将不法评价置于收买行为本身的单一评价模式,通过重刑配置错位的还原实现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法定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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