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但是几乎所有的案例都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上市公司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案例屈指可数。为充分发挥股东代表诉讼的功能和作用,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权益,应当对股东原告资格适当放宽,明确将关联交易纳入可诉范围,对前置程序的免除情况作出具体界定,对诉讼费用以及胜诉补偿制度进行优化,以缓解对目前上市公司股东启动代表诉讼的困境,使该制度能够真正落入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