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回归祖国后,成文宪法体制根本性地改变了香港司法体制的运作,其结果在社会及政治上都造成深远的影响。香港特区法院声称自己有对违反基本法的审查权,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后果。法院对操作新权力缺乏认识及经验,更因这一改变出现的空间,原来谨慎处事的法官将法庭变成积极发挥个人政治、价值取向的大舞台,这都是在司法机关领导、包容、默许甚至乎鼓励和支持下发生的。这些司法行为对香港的管治造成极大困难,对社会的普遍价值造成重大冲击,是香港的社会稳定恶化、政府施政困难、管治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对回归以来香港司法出现的问题,没有简单易行的解决办法,中央和香港特区都有必要作出思考及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