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公共托育制度设计依然秉承将儿童养育视为家庭内部事务的理念,政府职能主要聚焦家庭功能缺失后的责任承担,属于政府引导模式。未来政府在公共托育服务发展中,一是要做好知情者,摸清本地区托育服务真实供需状况,推动实现托育资源有效供给;二是要做好掌舵人,制定公共托育服务发展的总体规划;三是要做好监管者,健全精细化、智能化的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