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动因是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内部创新,还是外部冲击与影响所引发的变革运动,抑或其他?对法制现代化动因的把握,是法制现代化理论研究的一把钥匙,也是解决法治实践中诸多问题的根基所在。混合型模式是应政治等因素需要而提出的,并非属于以原初动力为标准划分的法制现代化模式。中国法制现代化表现出来的客观特征与外发型法制现代化的特征具有更大的相似性。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原初动力是近代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