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科技自诞生之初就携带着颠覆性基因,不断推动金融生态的重塑和变革,但也给现有金融体系带来多重风险,而传统监管模式的弊端愈发凸显。监管科技作为治理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的最佳工具应运而生,二者共同致力于平衡金融市场的创新与风险,但监管科技与金融科技存在本质上的冲突,亟须进一步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为此,文章基于监管科技3.0概念,提出健全监管科技法律法规体系、注重监管科技的技术风险防控、构建以数据治理为核心的监管科技体系、强化多主体交流与协同合作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