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迅速,海上活动日益频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挑战。渤海综合治理是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战役之一,近年来渤海区域海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呈逐步上升的趋势。经分析辽宁、河北、山东和天津三省一市相关基层法院2015—2021年渤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决,发现此类犯罪从犯罪主体、手段、刑罚多方面特征鲜明。结合司法实践,从违法性认识、单位犯罪、罪责刑均衡等方面分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实体法律适用问题;结合海警改革背景,归纳取证难点与要点;结合案件特征,提出“一个中心,两种关怀,三个效果,横向内外合作,纵向上下打击”的机制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