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研究了刑事庭审中法官语用身份的建构、语言策略及其顺应性特征。研究法官拥有默认身份和变异身份双重特征。默认身份是国家机关所赋予的权力和职责,即组织者、调查者和裁判者,具有中立客观性的特征。变异身份则是法官根据情景的需要所建构的个人身份,如正义维护者、教育者和普法者等。法官通过不同的语言策略实现双重身份的建构。同时,在语言顺应论的视角下,本文分析了法官默认身份和变异身份的建构是顺应了物理世界、社交世界和心理世界等语境因素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