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之一,由此探索建立数据生产要素的会计核算制度,反映数据生产要素的资产价值,构建数据资产"入表"的基础性制度,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合数据价值链框架,分析数据资产化过程中的数据价值创造活动,尝试基于IASB《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开展数据资产准则研究。通过探讨数据资产的定义、数据资产的确认情形、数据资产的成本内涵,以及以数据资产为核心业务的不同企业业务模式下的资产分类、计量和列报与披露,提出两种数据资产报告以改进报告信息传递,推进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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