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居民自我报告高血压患病与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关系

作者:董易苹; 何静; 马雨杨; 金玲玲; 叶青; 秦真真; 王志勇; 沈孝兵*; 徐斐*
来源:中国公共卫生, 2019, 35(10): 1317-1320.
DOI:10.11847/zgggws1121333

摘要

目的了解江苏省南京市城市居民自我报告高血压患病与家庭人均月收入水平的关系,为特定人群高血压的预防控制提供参考依据。方法于2011年8—9月采用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在南京市玄武、建邺、浦口、大厂4个城区抽取7 824名≥35岁常住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和体格检查。结果南京市7 824名城市居民中,自我报告患高血压者2 163例,自我报告高血压患病率为27.6%;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收入者(<1 111.1元)2 954人(37.8%),中等收入者(1 111.1~1 666.6元)2 380人(30.4%),高收入者(≥1 666.7元)2 490人(31.8%);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中等、高者自我报告高血压患病率分别为23.4%、27.7%、32.7%,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收入者相比,家庭月人均收入中等和高收入者自我报告高血压的患病风险分别增加26%(OR=1.26,95%CI=1.11~1.42)和59%(OR=1.59,95%CI=1.41~1.79);在调整了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职业类型、吸烟情况、饮酒情况、医疗保险情况、体力活动情况、红肉摄入频次、体质指数(BMI)等混杂因素后,南京市城市居民自我报告高血压患病与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无统计学关联。结论南京市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与自我报告高血压患病无关。

  • 单位
    东南大学; 公共卫生学院;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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