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腾讯微信软件被人们日益广泛地使用,民事诉讼当事人也越来越多地将微信聊天记录提交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数据的微信聊天记录,因其本身实际的特征,微信聊天记录运用于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难点和堵点。本文立足于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修改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2019证据新规》)的立法背景下,通过对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属性、目前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情况来论述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明力,并提出相关建议来补强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