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低地国家(包括现在的比利时与荷兰)的清史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指清初到清中期,此时的研究由一些独一无二的观察报告组成;第二个时期即清晚期,研究内容主要是民族志学和礼仪;第三个时期是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以研究中欧交流史为主。一、清初和清中期:观察报告低地国家的清史研究最早可以上溯到清初和清中期,当时出版了一些有关清代的作品。如果把汉学理解为对中国的科学研究,那么这些作品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并非汉学著作。汉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