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技术驱动的智慧警务,在更好地回应复杂性社会治安防控、打击违法犯罪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弱化警务法治目标、消解公安执法正当程序、导致警察权更易进入私权利等一系列风险。对技术主义弱化警务法治目标的风险,要从数据正义的价值取向和健全技术标准去预防;对智慧化警务技术消解公安执法正当程序的风险,要对警务数据采集和运用、警务算法的决策和适用范围加强程序控制;对智慧警务导致警察权更易进入私权利的风险,要健全公安机关算法归责原则并强化公民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保障。

  • 单位
    浙江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