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治理法治化的新格局,也即"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学治理法治化格局。在大学治理过程中,法治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共建共治共享"则是大学法治化格局的应然形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之核心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表现在:它是实现大学善治的必由之路,是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的客观要求,是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快和保障"双一流"建设的必要条件。然而,"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构筑也面临若干掣肘及现实困境,主要存在于以下方面: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法律主体的权责关系,与实体法配套的程序法及监督问责制度,法律被认知和运用的方式,大学的法律定位、规制建设及法治精神等。因此,大学法治化新格局的形成需从如下途径着力:通过法治明确行政、学术权力各自的适用领域和范围,变政府放权模式、学校行政弱权模式为行政确权模式;将相关软法规范纳入大学法治范畴,及时出台、健全教育程序法律法规并全方位提高大学法治的监管和问责能力;多措并举增强法治化应对信息化、智能化等带来的新风险的能力;积极寻求法治系统与其他治理系统的紧密合作和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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