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津政办发〔2021〕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1年5月28日天津市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