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政办函〔2022〕9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意见》(陕政办发〔2021〕37号)要求,推进我市“标准地”供应模式改革,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研究解决全市“标准地+承诺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