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商务领域针对知识产权投诉的恶意通知行为成了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的一大阻碍。我国的《电子商务法》规定了"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流程,以及错误通知和恶意通知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但是在实践中,该流程适用上存在通知人与被投诉者利益失衡问题,以及较容易实现诉前禁令的效果,成为恶意通知的制度漏洞。因此,有必要对"通知—删除"规则进行修正,赋予电商平台一定的自治空间,补充担保制度,从而使"通知—删除"规则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