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政办发[2018]1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发改地区[2018]1248号)精神,我省制定了《<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对分工方案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