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碰瓷”行为频繁发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群众要求解决“碰瓷”行为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对“碰瓷”行为的法律规范已是现如今社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然而,不管是从我国的司法理论还是司法实践上来看,对“碰瓷”行为的法律定性问题都存在着较多的争议。因为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写明“碰瓷罪”,所以究竟该如何定性以及以何种罪名定罪处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仅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判断,还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和在此动机下造成的危害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