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社会的发展形势下,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需要借助各种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形式构建的"教育立交桥"提供的支持。对个人而言,教育公平意味着个人潜能获得最大限度发挥;对社会而言,教育公平意味着公民实质平等地获取公共教育资源。家长教育权与社会教育权、国家教育权制度之间的协调配合,才能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充分实现。在基础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在各幼儿园、学校均衡分布,才能确保"就近入学"政策产生促进教育公平的效果。在基础教育阶段之后,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分流的"Y型学制"能够使公民的受教育选择权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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