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言论侵犯公益组织名誉权的判定

作者:唐闻声; 张计玉
来源:人民司法, 2023, (02): 65-68.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3.02.009

摘要

<正>【裁判要旨】网络发帖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明显降低公益组织的言论,对公益组织的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并降低他人对公益组织社会评价的,侵犯了公益组织的人格权益和名誉权,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量网络发帖人过错、行为违法性、因果关系、社会影响等相关因素,依法判决网络发帖人向公益组织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相应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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