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性骨折(OVCF)采用经皮椎体成形术(PVP)治疗后继发椎体再骨折的相关因素,为预防术后椎体再骨折提供参考依据和理论指导。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9年3月—2020年3月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采用PVP治疗的178例OVCF患者临床资料。收集所有患者性别、年龄、体质量指数(BMI)、骨密度T值、住院时间、手术穿刺路径、骨水泥注入量、骨水泥弥散情况、骨水泥渗漏情况、椎体高度恢复率、术后即刻Cobb角及术后支具佩戴时间,并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评价这些因素与术后椎体再骨折的相关性。结果 共29例患者PVP术后发生继发椎体再骨折,再骨折发生率为16.3%(29/178)。再骨折患者与无再骨折患者在年龄、骨水泥注入量、骨水泥渗漏情况、椎体高度恢复率、术后即刻Cobb角及术后支具佩戴时间6个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将上述6个因素纳入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骨水泥注入量≥4 mL、骨水泥渗漏、椎体高度恢复率≥10%及术后支具佩戴时间<2个月是术后椎体发生再骨折的危险因素。结论 OVCF患者PVP术后邻近椎体再骨折与术中骨水泥注入量过大、骨水泥渗漏、椎体高度过度恢复以及术后支具佩戴时间过短密切相关,临床上应尽量避免,以期降低术后椎体再骨折发生率,提高患者术后远期预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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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