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带来理念和思维的根本变革,悄然地改变社会生活与人们认识世界的方式,同时也给治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应当对时下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内在特点进一步研判,探寻其对治理工作的影响,系统性地梳理不适应当前治理工作需要的瓶颈性问题。与此相关的部门之间应搭建起顺畅、有效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自身所具备的优势,使重拳治理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模式系统化,实现治理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