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成为近年来高等教育界关注的焦点。在法学领域,“研讨模式”能够在落实该理念的同时有效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以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总论”课程探索为例,学生的学习任务被分配至“课前”“课中”与“课后”一体化完成:课前,学生对基础知识进行自主学习;课中,师生就疑难问题互动交流;课后,学生总结学习收获与新问题。试点探索成效显著,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有待解决,最终的破解进路应是着重培养学生对法学的“热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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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