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旅公共发〔202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图书馆: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将《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