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牙取消认证公约》作为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主持下最成功的国际条约之一,其核心为附加证明书制度。该制度是代替领事认证且具有证明职能的独立机制,在全球公文书认证的简化方面卓有成效。目前,我国已加入《海牙取消认证公约》,为了切实推进附加证明书制度的落地,我国面临如何将其与我国法律衔接,如何补充其规则,以及如何使其与相关条约兼容等一系列问题。结合附加证明书制度的相关规则与现实国情,我国应将《领事认证办法》改名为《文书证明办法》,并加入附加证明书专章,以衔接国内法律和补充其规则,并适用条约解释和《海牙取消认证公约》第3条实现与相关条约的兼容。

  • 单位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