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心理护理干预在强制医疗精神分裂患者中的应用效果进行观察。方法选取我院2016年12月~2018年11月收治的精神分裂患者中进行抽样,选取其中的36例患者作为样本,对患者的心理护理干预前后的SDSS、SDS、SAS等评分进行比较。结果在本次研究中,患者通过进行心理护理干预之后,SDSS评分为(4.2±1.5),SAS评分为(45.1±5.2),SDS评分为(41.3±6.2),与干预前的评分出现了明显的差异,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目前对强制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治疗护理的过程中,通过采用心理护理干预,能够对患者的负面情绪进行缓解,实现患者治疗效果的改善,帮助患者尽快的重返社会与家庭,临床推广价值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