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黑政规〔2023〕1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省级湿地自然公园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3月1日黑龙江省省级湿地自然公园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建设与管理,加强湿地保护,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