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国家理论认为,人是共同体的存在,人的独立行为都是在共同体中展开的,这个共同体是"真正的共同体"。国家是以代表社会普遍利益为名、以维护自身特殊利益为实的"虚幻的共同体",是对"真正的共同体"的否定,而"自由人联合体"是对"虚幻的共同体"的否定,是在更高基础上向"真正的共同体"的回归。这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和消亡的历程。国家要维护自身特殊利益就必须代表社会普遍利益,这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两种职能。因此,用法的形式约束国家自身的特殊利益、维护社会普遍利益,应该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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