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的教学目标,也是"基础"课一以贯之的内容主线。但在目前"基础"课教学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学实践逻辑存在一定偏差。"基础"课教学理应遵循"致知""激情""诚意""笃行"的实践逻辑,不仅要提升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也要激发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和意志意识,最终使学生能够在现实生活中自主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付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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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