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祛魅"与"复魅"是现代文学艺术创作的两种主流观点,从本质上看,二者之间并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消费社会下的文学艺术创作应该是"祛魅"与"复魅"的融合体,创作的过程应该汲取二者有利于现代社会发展,符合现代社会审美的部分。现代文艺创作,以技术和消费为调和手段,以优秀的传统民族精神为内核,打破原有单纯的文艺创作商业模式,破除现代艺术机械复制的魔咒,意图构建属于中国的现代文学艺术创作新体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艺创作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