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8年12月24日核发拆许字[2008]第1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8]19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我委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18]第3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办公用地、商业用地。二、拆迁地点和范围:海珠区同庆路与同福路交界西北处地段。即现同福东路481号、483号、485号、487号、489号、491号、493号、4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