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律师辩护可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展开全方位的改革;刑事辩护制度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相互推动、完善的作用。在这一背景下,总体而言从制度设计上有利于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刑事辩护的辩护率与辩护效果均不断提高,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落实不到位情况。进一步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应当将"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辩护改革的成果纳入刑事诉讼法,通过保障有效辩护来落实"庭审实质化",通过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

  • 单位
    喀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