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引言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而设定的担保。1从属性是担保制度的核心属性,而反担保是否具有担保的从属性以及如何划定其界限,理论研究少有涉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制度解释》)第19条整体确立了“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担保合同效力瑕疵的影响”之规则,试图将反担保合同与担保合同进行效力切割,认为反担保具有效力上的相对独立性。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