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参照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德国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划分。定量标准是:将雇员人数在10人以内,且年营业额在200万欧元以下或者公司资产总额在200万欧元以下的公司视为微型企业;将雇员人数在50人以内,且年营业额在1000万欧元以下或者公司资产总额在1000万欧元以下的公司视为小型企业。定性标准为,小微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需高度集中,且具备一定的业务创新能力、管理结构简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