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内置金融"是农村互助合作金融的一种类型,是一种扶持弱小农户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金互助信用体系。内置金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四两拨千斤"之法,是破解农村"组织无效"和"金融无效"的关键手段。内置金融通过撬动政府资金、发扬乡贤文化,较好地回应了村庄中老年人和贫苦户的需求,获得了"社会合法性";通过设置村庄产权交易平台,使农民的土地、房屋、山林等资源资产流动交易起来,保护了农民的财产权,促进了乡村产业的发展,得到了一些地方政府的肯定和青睐,获得了"行政合法性";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为内置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政治合法性";法律层面的不禁止举措也为内置金融获得了一定限度的"法律合法性"。中国乡建院需要继续巩固扩大内置金融的"合法性"基础,促进内置金融实验不断发展壮大。

  • 单位
    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