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实际覆盖的医疗费用,测算了不同地区对重特大疾病的整体保障程度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实际构成情况;立足于保障性,分别构建了针对不同保障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测算了省级层面的基本医疗保险发展指数、大病保险发展指数、医疗救助发展指数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指数;基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复合维度,借助以上两步的测算结果,通过构建省级层面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发展指数,对不同地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差异进行了定量评估,揭示了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综合保障程度和地域分布特征。测算结果显示,2020年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总保障程度为68.06%,其中,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程度分别为57.39%、1.50%、0.99%、8.18%,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程度为31.94%。评估结果显示,2020年“多层次医疗保障发展指数”最高的5个地区分别为北京、上海、青海、西藏、宁夏,“多层次医疗保障发展指数”最低的5个地区分别为湖南、山东、湖北、陕西、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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