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我国传统的乡约所体现的乡治思想,对目前农村地区乡规民约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乡规民约作为农村的习俗,不仅具有内生性,同时还具有道德性。就现阶段农村社会治理的情况来看,作为约定俗成的软法和社会自然形成的资本,乡规民约可以充分发挥农村社会资源的作用,协调各个主体的关系,有效减少治理需要付出的成本,也有利于农村社会的自主调控,使农村治理体系得以正常运转,以最少的成本实现对农村基层社会的高效治理,加快农村治理现代化的速度。本文从行政干预、制度缺陷、适用范围等不同方面着手,分析乡规民约在具体实践当中的不足,针对以上问题提出详细的解决方案。